医用化妆品(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“囤”化妆品三大注意事项)

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张楠

年底商家各种打折促销纷至沓来,您准备好囤货了吗?化妆品的广告宣传,您会辨别吗?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提醒市民“囤”化妆品三大注意事项:普通化妆品宣传具有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均为违法,此外也不存在所谓的“药妆”“医美面膜”等化妆品。

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有“祛斑美白”等特殊功效

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。用于染发、烫发、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。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。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,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,您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(www.nmpa.gov.cn)查询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信息。如果您通过查询明确是普通化妆品,则宣传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均为违法。

不存在所谓的“药妆”

在我国并没有“药妆”、“医学护肤品”的界定。任何化妆品夸大宣传、使用医疗术语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均为违法宣传。

不存在“医美面膜”

所谓“械字号面膜”,其实是医用敷料,属于医疗器械范畴。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宣传不得含有“美容”“保健”等词语,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、欺骗性的内容。因此,不存在“械字号面膜”的概念,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“面膜”作为宣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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